起源

 

咖啡的來源已無從稽考。諸多傳說之一指咖啡原產地衣索比亞西南部的咖法省高原地區,據說是一千多年前(註解1)一位牧羊人發現羊吃了一種植物後,變得非常興奮活潑,因此發現了咖啡。也有說法是由於一場野火,燒燬了一片咖啡林,燒烤咖啡的香味引起周圍居民的注意。人民最初咀嚼這種植物果實以提神,後來烘烤磨碎摻入麵粉做成麵包,作為勇士的食物,以提高作戰的勇氣。不過這些傳說故事都缺乏歷史文件佐證,只出現於後世的旅遊傳記中,是無法考究真正的咖啡起源。

直到11世紀左右,人們才開始用水煮咖啡做為飲料。13世紀時,衣索比亞軍隊入侵葉門,將咖啡帶到了阿拉伯世界。因為伊斯蘭教義禁止教徒飲,有的宗教界人士認為這種飲料刺激神經,違反教義,曾一度禁止並關閉咖啡店,但埃及蘇丹認為咖啡不違反教義,因而解禁,咖啡飲料迅速在阿拉伯地區流行開來。咖啡Coffee這個詞,就是來源於阿拉伯語Qahwa,意思是「植物飲料」,後來傳到土耳其,成為歐洲語言中這個詞的來源。咖啡種植,製作的方法也被阿拉伯人不斷地改進逐漸完善。

但在西元15世紀以前,咖啡長期被阿拉伯世界所壟斷,僅在回教國家間流傳;當時主要被使用在醫學和宗教上,回教醫生和僧侶們承認咖啡具有提神、醒腦、健胃、強身、止血等功效;15世紀初開始有文獻記載咖啡的使用方式,並且在此時期融入宗教儀式中,同時也出現在民間做為日常飲品。因回教世界嚴禁飲酒,因此咖啡成為當時很重要的社交飲品。直到16、17世紀,透過威尼斯商人和海上霸權荷蘭人的買賣輾轉將咖啡傳入歐洲,很快地,這種充滿東方神秘色彩、口感馥郁香氣迷魅的黑色飲料受到貴族仕紳階級的爭相競逐,咖啡的身價也跟著水漲船高,甚至產生了「黑色金子」的稱號,並且在接下來風起雲湧的大航海時代,藉由海運的傳播,全世界都被納入了咖啡的生產和消費版圖中。

  

(註解1)

1、咖啡因會殺死你→過你要在連續、急速地喝上80-100杯的情況下才會致死,健康專家警告我們千萬不要去嘗試。

2、咖啡對身體有好處→一項研究表明,美國人每天獲得的抗氧化劑很大部分來自他們每日飲用的咖啡。每天一杯到兩杯的咖啡就是非常有益處的了。如果你不喜歡咖啡,喝紅茶也可以,紅茶是常用的第二大抗氧化物來源。香蕉,乾豆、玉米殼都是食物中含有抗氧化劑的前五名。

3、咖啡因可提高女性性慾→雖然試驗是在老鼠身上進行的。但是研究者說,咖啡可能提高那些不常使用咖啡因的人的性體驗。

4、咖啡因可以減輕疼痛→一項小型研究發現,飲用適量的咖啡(2杯),可以減輕健身後肌肉的疼痛。但是這也僅僅適用於不常引用咖啡的人。

5、咖啡能讓你在夜晚保持清醒→健康專家建議為了避免咖啡發揮作用,應在睡覺前6個小時飲用咖啡。

6、脫咖啡因咖啡也有咖啡因→研究發現如果你喝了5到10杯脫咖啡因咖啡,就相當於飲用了1-2杯普通咖啡。

7、脫咖啡因是使用的化學品→咖啡先通過蒸煮,使咖啡因溶解出來並漂浮在表面,然後使用一種名為二氯甲烷(methylene chloride)的有機溶解物來去掉咖啡因。

8、咖啡因並不是咖啡裡苦味的來源→咖啡因並不是造成咖啡苦味兒的主要的化合物,更確切地說,造成這種帶有刺激苦味的成分是抗氧化劑。

9、極好的咖啡依賴於烘烤和衝泡→
咖啡要有良好的味道,歸結為烘烤和衝泡。在烘烤中,咖啡豆裡的油開始在溫度達到400度的時候脫出。脫出的油越多,咖啡的口感越好。咖啡因的含量隨著與水接觸的時間的增加而增加,所以普通咖啡常常比濃縮咖啡和卡布奇諾咖啡含有更多的咖啡因。黑咖啡也有更多的咖啡因。

10、咖啡是被山羊發現的→在一千年多前的非洲的山腹,牧羊人的一群羊,在盡情享用了紅色的咖啡果實後,還能在晚上上山。牧羊人將他的發現告訴了修道士,然後修道士就可以進行更長時間的禱告會了。這應該是一個不錯的故事吧?

來源:環球科學編譯 羅麗聰

 

 

傳入歐洲

 

1570年,土耳其軍隊圍攻維也納,失敗撤退時,有人在土耳其軍隊的營房中發現一口袋黑色的種子,誰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。一個曾在土耳其生活過的波蘭人,拿走了這袋咖啡,在維也納開了第一家咖啡店。16世紀末,咖啡以「伊斯蘭酒」的名義通過義大利開始大規模傳入歐洲。

最初有的天主教宗教人士認為咖啡是「魔鬼飲料」,慫恿當時教宗克萊門八世禁止這種飲料,但教宗品嚐後認為可以飲用,並於1600年為咖啡舉行洗禮,因此咖啡在歐洲逐步普及。

17世紀咖啡的種植和生產一直為阿拉伯人所壟斷,在歐洲價值不菲,只有歐洲上層人物才能飲用咖啡。直到1690年,一位荷蘭船長航行到葉門,得到幾棵咖啡苗,開始在荷屬印度(現在的印度尼西亞)種植成功。1727年荷屬蓋亞那的一位外交官的妻子,將幾粒咖啡種子送給一位駐巴西的西班牙人,他在巴西試種取得很好的效果。巴西的氣候非常適宜咖啡生長,從此咖啡在南美洲迅速蔓延。因大量生產而價格下降的咖啡開始成為歐洲人的重要飲料

 

  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

arrow
arrow

    布麻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